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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9日上午8时,由市法院牵头,建设局、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的相关规定,市人民政府依法对新法院对面一幢一层建筑实施强制拆除。
在执法过程中,执法人员既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耐心劝说,在相关人员无视法律尊严,阻挠执法时,也当机立断,将其迅速带离现场。
忙碌了一个早晨后,在法院车库旁,参加执法行动的人员纷纷就近席地而坐,吃了一顿简单的工作餐。